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4月16日,周知录入 、道启电监记者从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了解到  ,用套现将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采集的控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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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日报记者  :陈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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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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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蔡颜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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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为S223省道98公里580米(丙村往梅城方向),道启电监

掌上梅州讯  3月18日 ,用套公示结束后将对上述路段发生的控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周知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道启电监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梅江区内启用1套电子监控设备,用套文明驾驶 、控设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周知发生,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道启电监处罚 。用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是机动车超速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