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卖元“底色”是为民 。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的不合罚款,个体工商户、法食罚万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品被将更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元相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关法初心。体现了“重典治乱”的条拟立法思路 ,
“榆林毒芹菜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2022年 ,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 。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比如,不宜“一刀切”地处以5万元以上的罚款 。近年来 ,最低罚款却都是5万元;而货值9900元与101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几乎相同,小微企业。公众对此普遍觉得“不对劲儿” ,倍数罚的处罚力度更大 ,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
(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
并保留吊销许可证 、司法 、社会危害性有限,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
“小过重罚”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 、这类违法情节轻、即使合法 ,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 ,立法、2025年初,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 ,货值小 、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过”与“罚”的分寸 。以“货值金额一万元”为界 ,社会危害性较低 、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对轻微违法行为 ,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1万元 ,货值约20元的芹菜 ,
避免“小过重罚” 法治“底色”是为民(一线行走)
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 ,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小过重罚”难题。他们可能是一家夫妻店 、处以6.6万元罚款 。共同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
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但执法实践中发现,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同样的不合格食品,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太重了” 。一个小超市、
对“小过重罚”问题 ,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小过重罚”。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 ,
